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前身是武汉市蔡甸律师事务所,是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于1980年批准设立的国办律师事务所,1999年更名为湖北人言律师事务所,2001年8月改制为合作律师事务所,2009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。
该所拥有专职律师六名,都具有多年从业经历,他(她)们分别是:周虹、吴振芳、孙克弼、张小辉、李君、陈祖信。该所律师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极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,承办的部分案件曾产生过重大的社会影响。
该所专长于公司法律业务、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、刑事辩护业务、民事诉讼业务、行政诉讼业务、劳动纠纷业务等。该所坚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精神,指派律师担任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、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局、武汉市蔡甸区水产服务中心、武汉阳慷医药有限公司等20余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,并倍受肯定。现该所周虹律师、吴振芳律师、李君律师被武汉市蔡甸区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。本所律师在受理法律事务时,始终依法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,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并能为其谋得最大利益的解决方案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善于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,使委托人的最大权益得以实现,从而获得客户的肯定和信赖,并且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。该所多次被评为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、文明单位,武汉市蔡甸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,中共武汉市蔡甸区政法委员会先进集体。